|
|
|
| |
| 工行:刷牡丹卡 赢取“百日消费明星奖” |
| 发布时间:2008-2-3 |
| |
一、时间:2008年2月1日-5月10日。分为三期,每月一期,其中第三期为4月1日-5月10日。
二、参加对象:工行厦门地区发行之各类信用卡
三、奖项:每期单卡消费金额前10名客户获消费明星奖。前3名各获价值2500元旅游奖励,第4-10名各获价值1000元礼品。
四、领奖:每期前3名获奖者由卡部客户服务部电话通知参加5月10日后组织的旅游活动。每期后7名获奖者领奖期限分别为:第一期3月31日;第二期4月30日;第三期5月30日。
|
| |
| 返回 |
|
|
相关文章 |
|
|
|
| |
|
|